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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太复杂,行政机关认定不下来怎么办:一起高温合金粉末案给出的另一条路

发表时间:2026-10-27

侵犯商业秘密的维权,企业经常卡在同一个地方:技术太专业,说不清它到底算不算秘密。杭州这起高温合金粉末的案子,把怎么绕过这个卡点演示了一遍。

浙江一家材料公司做纳米合金粉末,产品用在半导体芯片制造上。高温纳米合金粉末的成型制造技术,牵涉工艺设计、材料学、高温流场布局、双头冷却一大堆内容,公司做了多年,在这个细分领域国际上也有优势。文档图片

2014年谢某入职,签了保密协议,在职期间接触到这些技术信息,2017年离职。2019年11月,他设立了杭州新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把技术披露给这家公司用于规模化生产。2022年3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立案调查,鉴定下来两家公司的部分技术信息具有同一性。

认定卡在哪里

麻烦出在“是不是秘密”这一步。当事人提出这些技术属于公知常识,还提交了域外过期专利作为证据。办案机关跨区域协查,委托专家做了多次技术审查,专家意见并不统一。这类技术横跨多个学科,非公知性本身就不容易说清,行政机关要在处罚决定里把它论证到站得住,难度更大。

很多企业的维权到这一步就停了。举报递上去,调查做了,鉴定也做了,最后因为认定不下来,案子悬在那里,损失自己扛。

行政走不通,民事接着走

办案机构给出的建议是让权利人利用民事诉讼里举证责任倒置的优势,走民事途径。

这里的分工需要说清楚。民事案件里,权利人证明自己采取了保密措施、明确了秘密点之后,举证责任会部分转移给被告,对方得说明技术是从哪来的。行政程序里没有这套机制,行政机关必须自己把事实查清才能作出处罚,一旦技术复杂到专家意见都不统一,处罚就难落地。

举证责任倒置不等于把责任全推给对方。权利人要先做实三件事:秘密点圈清楚,保密措施拿得出证据,自己的技术和对方的技术实质相同。这三步做不实,责任转移不过去。这起案子里权利人三步都做了,鉴定结论确认了同一性,行政阶段取得的证据又补上了对方技术来源的空白。文档图片

于是就出现了通报里讲的“行民衔接”。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调取了行政执法阶段取得的证据材料,两审都认定谢某和新川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行政这边,2025年3月28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责令谢某和新川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各罚款30万元。

两条路不是二选一。行政投诉的价值在于它能把证据固定下来,现场检查、询问笔录、鉴定结论,这些东西企业自己拿不到;民事赔偿才是把钱要回来的地方。先用行政把事实钉住,再拿这些材料去打民事官司,是这个案子的实际操作顺序。

对方拿不出研发过程材料

整个案子信息量最大的一句话,是当事人“无法提交其相关技术研发过程材料”。

对方主张这是公知常识,还搬出了域外过期专利,看着挺有准备。可一旦被要求说明自己的技术是怎么来的,答不上来。权利人这边有立项报告、有实验记录、有失败版本的存档、有版本迭代的过程,谁先做出来的,一比就清楚。文档图片

研发过程材料平时是负担,写起来费时间,还没人看。它的用途不在日常管理,在出事那天。前面淄博那起专利抢注的案子里,权利人最后能把专利要回来,靠的也是这类材料,否则对方一句“这是行业通用做法”就能顶回来。

结语

文档图片两家各罚30万元,跟这项技术的实际价值比起来不算重。这起案子留下的东西在路径上:技术越复杂,越不要指望一条路走通,行政负责固定证据和让对方停手,民事负责赔偿,接起来走比死磕一头更现实。

本文来源:360安全网,企业数据安全官

主笔专家:刘庆功

责任编辑:编辑部-王泽宇

最后更新时间:2026年10月27日